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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旅游拟放宽个人游签证条件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金融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2-8 19:07:03 文章录入:贯通编辑B 责任编辑:贯通编辑B

新版旅责险元旦实施 旅游索赔千元可问导游要

  记者从广州旅游市场获悉,酝酿三年之久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终于在元旦起正式实施。游客就旅游中的事故进行索赔不再困难,事故处理甚至允许“简易快速处理”,中国国内旅游发生的1000元人民币以下(含1000元)赔偿及国外游发生的500美元以下(含500美元)赔偿,游客可直接从导游或领队处获取。

  责任界定 11种责任获明确界定

  据广州市旅游质监部门介绍,旅责险统保将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等11类责任涵盖其中,精神赔偿也被正式纳入保险范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版旅责险统保项目除有基本险外,同时还提供了5种附加险。今后因自然灾害、传染病、航空管制等原因导致旅程延误,或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行程取消,造成的损失可由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赔偿金额 每人最高可赔80万元

  根据统保方案,每人赔偿限额从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最高80万元。旅行社可从这个额度中自由选择进行投保。

  事故鉴定 事故鉴定委员会负责

  旅行社责任保险并非新法规,但全国性的统保方案则属首次提出。

  据广之旅负责人介绍,统保方案最大的进步就是成立“第三方”——事故鉴定委员会,它由旅行社、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代表和旅游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医学专家共同组成。它的出现将改变以往旅游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独裁”的局面,从而有效解决“定责难”和“先行赔付难”。

  专家建议

  加买意外险加一重保障

  旅游专家提醒,以往游客出游有两大保障,一是旅行社责任保险,二是旅游意外险。虽然新的旅责险对旅行社各项行为有了详细规定,但游客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不听导游劝阻强行前往危险区域、在团队自由活动时发生意外等,不在旅责险赔付范围内。因此游客出游最好再购买一份意外险,从而获得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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