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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赴日入境须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报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9 21:13:01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日本的出入境管理所依据的基本法有《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和《外国人登录法》。中国人入境日本需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并在入境口岸申请入境。


入境日本后,当事人自主管理好护照和签证,严格按所持签证被赋予的资格合法从事工作、学习显得尤其重要。


在日本以留学、经商等目的长期居住者拟临时回国后再返回日本需事先向所在地入管局申请“再入国许可”,如未办理再入国许可就回国,返回日本将变得非常繁琐或者不可能。


留学生在就学期间拟打工,需事先向入管局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方可合法地从事勤工俭学,如未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从事打工,一旦被入管局查出,重则被入管局强制遣返回国。


再有,如果中国人夫妇在日本生了孩子,需在60天内向入管局申报;如打算继续在日本工作、学习,需申请延期在留期限;如与日本公民结了婚,需申请变更在留资格。


检举收容遣返非法滞留者是入管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其模式大致如下述流程:发现非法滞留者――进行调查――收容――审查是否需要强制遣返――口头审理(如不服,可申请由特别审查官审理)――法务大臣裁决(如对特别审查官的裁定不服,可向法务大臣申诉)――强制遣返。


除以观光目的短期来日的外国人以外,在日本居住较长时间的外国人需自入境之日起90天内、新生外国籍婴儿需在60天内向居住地市区町村役所(政府机关)申报登录,领取外国人登录证。16周岁以上的外国人需随身携带外国人登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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