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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家善用节日促消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3 16:39:18 文章录入:暗香盈袖 责任编辑:暗香盈袖

    新华社东京1月29日专电(记者乐绍延)日本个人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60%以上,而各类节日又是广大消费者最喜欢花钱的消费高峰期。为了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日本政府以及众多商家特别善于利用各种机会制造节日气氛,想方设法让消费者多花钱。
   2001年6月,日本国会众议院通过了“节日法修改案”,决定将没有特定时间的法定节日“成人节”、“海洋节”、“敬老节”、“体育节”等节日灵活地安排在星期一,使这些节日和周六、周日连在一起,形成“三日连休”,以方便人们外出旅游或安排各种休闲活动。这项法律的修改,使日本在一年中除了新年、5月1日和盂兰盆节前后的三个长假之外,至少还有5个可以三日连休的节日。
    连续休息三天,基本上可满足很多消费者在日本国内旅游或者去享受其他休闲娱乐活动,这自然促进了旅游业和休闲娱乐业的发展。有关方面的统计表明,与没有三日连休的星期相比,有三日连休的星期,各类饭店的入住率要高出10%到15%以上,餐饮业和休闲娱乐业的营业额基本上也要比平时高出10%到20%以上。此外,百货商店和超市的营业额也明显增加。
  日本商家特别善于“进口”和“催生”各种节日,让人们多花钱。一年中除了有15个法定节日之外,日本的百货商店、超市等行业还大肆利用“圣诞节”、“情人节”、“母亲节”、“父亲节”等一些外国节日开展促销活动。此外,商家们还制造了诸如“大米节”、“牛肉节”、“啤酒节”、“金枪鱼节”等五花八门的节日,有些节日连日本人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当然,推出这些节日的最终目的,无非是让人们多花钱消费。的确,结果也像商家所期待的那样,这些节日期间的销售额要比平时高出很多。
  日本企业和个人常常利用节假日进行各种交流活动,以增进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个人之间的关系。日本几乎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在每年的岁末年初都要举行由所有成员参加的辞旧迎新联欢会。这些活动都要在高档饭店或各类餐馆举行,因此每年岁末年初是日本餐饮业的黄金季节。
  在日本的传统习俗中,每年还有两个全国性互赠礼品的日子。一个在年中叫“中元”,另一个在年底叫“岁末”。在这两个日子前后,日本各机关团体、企业以及个人之间基本上都要互赠礼品,借此加强联系和沟通感情,维护和促进企业或个人之间已建立的良好关系。
    日本人互相赠送的礼品价值都不大,通常情况下不外乎是一些糕点、咖啡、罐装啤酒或清酒、水果和毛巾,甚至是几袋洗衣粉或者一袋大米,价值一般在3000日元(1美元约合115日元)到5000日元之间。一份礼品花的钱不多,但日本全国数百万家企业以及无数个人互赠的礼品加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礼品市场。据日本有关方面的统计,2004年日本礼品市场规模已经超过了15万亿日元,成为推动内需增长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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