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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导游的妻子常带团去日本 丈夫做了这件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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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现代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5-19 20:25:18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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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妻子在旅行社上班的便利,男子李某在自己的店里销售妻子代购回来的龙角散等。近日,常州经开区法院以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李某在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经营一家零食销售店。李某的妻子在旅行社上班,有时会带团去日本。看到时下代购的食品、药品都比较畅销,李某就在店里销售妻子在日本带回的药品。 今年,常州公安机关联合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李某的店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 "sante FX NEO"1 盒、"sante FX"1 盒 "ROHTO Lycee CONTACT"1 盒、粉色 " 龙角散 "3 盒、蓝色 " 龙角散 "3 盒、黄色 " 龙角散 "3 盒。 经鉴定,这些产品系符合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根据产品包装及标签,产品的生产地不在我国境内,李某店内查获的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常州经开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李某明知是假药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故以销售假药罪对其进行了判处。 法官提醒,进口药品,必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注册。除此之外,销售药品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销售资质,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于进口药品,切莫随意代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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