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6月12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住宅住宿事业法》9日在日本参院全体会议上凭借执政党等多数赞成获得了通过,正式成为法律。其中规定了普通住宅作为有偿住宿设施的“民宿”营业标准。由此,向都道府县等地方政府登记的房东也可在住宅区以全年180天为上限提供民宿服务。此举旨在促进骤增的外国游客新接纳态势的普及。预计将于明年年初施行该法。
围绕民宿的普及,担忧地区生活环境恶化的意见也根深蒂固。中央政府为防止与邻居产生纠纷以及确保利用者安全,将通过省令规定消防设备设置标准以及投宿客人身份确认方法等详细的营业规则,此外还将加紧探讨向地方政府展开财政援助措施等。
该事业法显示,房东若向都道府县或政令指定都市进行登记,则允许在原则上酒店与旅馆无法营业的“住居专用地区”提供民宿服务。房东有义务作出可知此为民宿住宅的标识以及制作投宿客人名单等,并要求房东采取防止噪音措施以及应对邻居投诉。
对于违反法令的房东,将勒令暂停或终止业务。若不遵守,将被处以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2万元)以下罚金。若没有登记就进行营业,将被追究违反《旅馆业法》。
关于全年180天以内的营业天数,在担忧环境恶化的地区可根据地方政府条例进行缩短。希望全年营业的房东有必要取得依据《旅馆业法》的简易旅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