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作为占日本GDP 18%的经济龙头,之所以成为亚洲地区经济较有活力的城市之一,一个重要原因是实施创新型城市政策。
一是对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多种减免税收政策。根据2000年颁布的《促进基础技术开发税制》,东京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免征计算机物产税、固定资产税,购置电子设备减缴7%所得税,并允许当年进行30%的特别折旧;对信息产业增加25%的科研税务贷款、设立软件研发免税储备金、意外损失储备金制度,免征技术开发资产税7%。
二是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信贷支持。东京建立了振兴地方技术的特别贷款制度,高新技术企业可使用低息长期贷款,贷款年限可长达25年,利息优惠10%;专门成立了小企业金融公库,对高新技术小企业发放年息仅2.7%的特别贷款。此外,政府在选择支持项目时,有严格的选审标准,并倾向日本原来薄弱的基础性原创领域。
三是积极培育官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国家资助高校研究者共同开发的成果,个人可获得专利收入的50%-80%。政府鼓励产业界与高校建立“共同研究中心”,由科技厅专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