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已久的赴日个人旅游终于尘埃落定。昨天,日本国家旅游局上海事务所小沼英悟对本报发布信息称:从2009年7月1日起,日本开始接受中国公民个人旅游(即自由行)签证申请。这是自2000年9月日本对中国游客发放团体旅游签证以来,具有意义的重要一步。
日本旅游局专辟中文网页
小沼英悟表示,从7月开始,该办事处会对自由行的游客提供各种旅游咨询服务。日本国家旅游局网站(www.jnto.go.jp)也有专门的中文简体版本,可以为中国游客提供赴日旅游的基本信息及交通、住宿上的服务资讯。
据介绍,此次个人旅游签证仅限于赴日旅游者,不包括以商务或探亲为目的的赴日人员,游客最长能在日本停留15日。签证将在北京日本大使馆、上海日本国总领事馆、广州日本国总领事馆所管辖区域的24个省市自治区展开。其中,在上海日本国总领馆对其管辖区域内的33家旅行社开放了个人旅游签证申请资格。
两类市民较适合赴日自由行
记者也向厦门本地的旅行社了解相关情况。据悉,市民对日本自由行还是很期待的。虽然目前赴日自由行依然要通过旅行社来办理签证及相关“机票+酒店”的自由行产品,但至少行程上旅游者有更多的自由度。不过,旅行社也表示,自由行比较适合在日本有当地朋友陪伴或者是非首次前往的游客。
由于目前厦门还没有旅行社获得首批赴日自由行签证申请资格,所以,厦门游客必须通过其他地方取得旅游申请资格的旅行社代办赴日自由行的旅游签证。
温馨提醒 办赴日签证“五大注意”
1.不能有滞留不归史,不能有拒签史。
2.正常情况下从日本领事馆受理次日算起,5个工作日后可发出签证。但是,如被领事馆保留,签证时间会超过10个工作日。日本领事馆不提供加急服务。
3.收费标准:签证费200元。
4.提供必要的资信证明。如:一定数额的人民币或外币定期存折复印件、房产车辆拥有证明复印件、及多次签注的护照等。
5.申请的基本材料:有效期至少为半年的因私护照;两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白色底或浅蓝色);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簿本人及首页复印件、家庭电话;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退休者可以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儿童无身份证者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日本旅游签证申请表。
本篇文章来源于厦门热线 原文链接:http://xmwww.com/news/xmxw/28019.html